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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圖書館還書 遇到一個沒品的借書者
真的找不到可以罵這個人的形容詞
話說這位讀者因為逾期而無法借書
圖書館逾期的規定是 ‧‧‧
一、罰錢 (逾期1天折算新臺幣1元)馬上可以再借
二、停借(逾期1天停借一天)
這個人呢逾期要再借書 不願被罰 也不願被停借
她告訴服務人員說到期日他有去還書
圖書館關了是他的錯嗎 為什麼他要被罰 這樣合理嗎
ㄚ你要在半夜還或是修館日還人家也要等你嗎
圖書館又不是你家開的 只服務你一人
就這樣在借書櫃檯刁難工作人員
15分鐘過去了 她還是在那為難工作人員
其咄咄逼人的語氣,讓一旁的我覺得吵雜、不耐與無理
為什麼我會對他不耐?原因是他說的話
一、她說他的逾期是因為圖書館關了不是他的錯 她有到
(還書要在借書開放時間好嗎!)
二、網路電子通信回報書寫到借書期限至當日23:59
這是試圖館的瑕疵造成他逾期,他的權益受損還要他罰錢事不合理的
三、他要求見館長或工作人員的主管 她要投訴他受損的權益
她說市長說便民就是要彈性啊 =.= (你叫市長來好了)
櫃檯是一個年紀很輕的妹妹 她沒辦法招架他的無理
任由他的欺負 一旁的我xx‧‧=.=
我過去試著跟他溝通 隨即就被他口吻回我是誰
是讀者還是內部人員?我表明是一般民眾
一開始我是很客氣跟他說
我跟他說圖書館有固定的借、還時間
這些網站通通有註明 辦理借閱證時工作人員也會告知
我們自己也要清楚的了解借閱條件
不能一昧的依賴著自動發送的電子回報書
她卻回我 你跳出來幹嘛 干你什麼事
(我就是喜歡講話 妳咬我啊!)
她說他的借閱正式20年前辦的
借閱証過久會失效 必須重新登記才能借書
(你騙誰啊 況且借閱証是這幾年更新的)
被他回這句 我之前的不耐全爆發了
我跟他說這是圖書館不是菜市場
你已經干擾到在館內的任何人
我告訴他看不慣你自己疏失而欺負工作人員
看不慣他的無理
看不慣他把自己的自私當權益
‧‧‧‧‧
被我這一說聚集了更多的借閱人
一半是他造成後面借閱人的塞車
一半是圍觀者
大家都在等他,卻沒有任何人要說話制止這樣的人
這個社會怎麼變成這樣
罵完惱羞成怒的他後離開時有幾位小聲的跟我鼓勵
你們剛剛怎麼都不吭聲啊
規定就是這樣啊
要講求權益先從守則做起
況且電子通報書都在到期日前3天通知的
這3天請問你在幹嘛
市圖借書不用錢給你期限30天 逾期是你自己造成的
一本書一天也不過一塊錢
不想罰錢就停借一天
書是會跑了嗎?
扣這麼大一頂帽子不害臊嗎?
自己錯還講的冠冕堂皇 真的是瞧不起這種人
4/14日晚間6:30左右在中山分館的那位女士
我就是在說你
你的人品不及一塊錢!
恁娘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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